“有权不可任性”,通俗易懂,道出了人们的心声。法无授权不可为,法定职责必须为。权力本身无所谓任性不任性,关键在于掌权人。掌权人大棒乱舞,乱作为、不作为,随心所欲不受约束,必然祸患无穷。“有权不可任性”,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是警醒,更实是严约束、高要求。
权力姓公不姓私,习近平总书记曾说:“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:权为民所赋,权为民所用。”在社会主义国家里,一切权利属于人民,领导者是人民权利的委托行使者,而不是权力所有者;权力是领导者履行职责的手段,不是用以谋私的工具;权利的委托也必须依法进行,而不是私相授受,更不可以买卖交易。权力行使也受限,任何人手中的权利都有边界、有制约,而不是无限制的;是受控制、受监督的,而不是可以随意妄为的。
有权便任性的人,必是党性薄弱之人。他们权利加身,忘乎所以,以为权力之下,任由驱使,无可不为。党的宗旨、义务、原则、纪律统统忘得一干二净。那些贪官无一不是如此做派,所以不管隐藏多深、装得多么道貌岸然,终究落马。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,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,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,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。在党言党、在党爱党、在党尽责,“第一身份”和“第一职责”丝毫模糊不得,忘记就是忘本,失职就要失败。所以,必须把党的事业看神圣,绝无他求;把党的纪律看神圣,戒尺随身带;把党员身份看神圣,胸中怀正。如此,任性方难附身。
为官者的任性之为,有存心之为,譬如为名利、权钱日思夜想,却想不透、看不淡,贪欲促使任性;有率心之为,每临大事无静气,想当然、凭感情、靠感觉办事,是没有底气底蕴的任性;有燥心之为,急功近利,迫不及待,为一蹴而就而顾首不顾尾,属目光短浅的任性。所有这些,皆是不够成熟、缺乏理性的表现,所以,有权不任性,认识须理性,行为须理智。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、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下,作为领导干部,想问题、做决策、办事情,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运行,少了随心所欲,就少了为所欲为。
有权任性,不仅是作风作为问题,更关乎操守和境界。不任性,绝不意味着不主动、不但当、不作为,而是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,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更好地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。
(纪委监察室供稿)